聚焦行政争议,这场论坛干货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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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行政争议,这场论坛干货不少

韩湘子

2023-07-21 16:40:48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156 分享

7月1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办。论坛围绕四个主题进行研讨,旨在更好探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理论及模式,分析行政纠纷实质性问题。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近30人齐聚一堂,对此展开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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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论坛现场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党委书记韩文生教授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在致辞中指出,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律所是法律人才重要的输送通道和试验田,通过更加丰富的校企合作,让法律人才的需求更加适配,从而更好在行政法专业领域贡献自己的力量,为中国的行政法治的建设添砖加瓦。”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律师表示,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共同举办行政法治论坛,旨在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深入研讨,汇聚更多的专家学者形成示范效应。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王敬波教授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风向标,行政争议解决的质效是司法体制改革与行政审判工作成功与否的试金石,需要凝聚法律共同体的智慧与力量,通过积极推进行政争议溯源治理、优化行政争议解决的格局、优化行政审判工作机制等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论坛分两个单元,每一单元又设置两个研讨主题。具体为:第一单元讨论主题为“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研究”和“PPP协议纠纷仲裁救济的困境及其破解”;第二单元讨论主题则是“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和“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难题”。

以“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难题”为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李群杰律师分别从村民自治的规范结构及自治主体和事项范围、司法实务中村民自治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途径和困境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报告。

“在现代法治社会,司法具有终局性,是最有力的权利救济措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使村民自治权利得到真正实现,司法是不可或缺的保障,对村民自治权利保护和救济的责任,最终只能由司法机关来承担。同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基层群众自治纠纷,有利于村民养成法治意识,加快实现依法治村的目的。”李群杰律师认为,完善村民自治权利的司法救济,就有必要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查。如此,方可在保障实现自治的前提下,又同时接受司法程序的监督和救济。

论坛最后,许身健教授呼吁,学术界要关注和发现中国真问题,建构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要关注丰富的实务矿床,提炼回应现实需要的的实务理论来指导实践,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

责任编辑: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