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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将加大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韩湘子 记者 李海洋

2021-05-11 14:22:50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4,665 分享

持续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

●2019年7月,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正式启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树立了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标杆典型,进一步激发了各地建设法治政府的内生动力。

●2020年11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会同24个中央部门,抽调120余名干部及律师等组成8个督察组,对上海、内蒙古、黑龙江等8个省(区、市)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地督察。

“2020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1万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726份,做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等纠错决定2.6万件,直接纠错率14.6%。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营商环境排名跃升至世界第31位。”近日,司法部召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主题宣传活动媒体通气会,就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法治政府建设

取得重大进展

据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位置加以统筹推进,特别是2015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规划了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各项任务举措,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这些成绩主要包括: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二是压实责任激发动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三是政府职能实现深入转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四是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完善;五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基本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六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得到较大改善;七是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各类违法行政行为明显减少;八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行政机关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与此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还存在区域不平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省市县乡全覆盖还没有实现;部分地方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力度不够,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等等。”李明征表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司法部将积极推动出台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并加强贯彻落实,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部署开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发展,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示范创建活动

两年开展一次

2019年5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明确全国范围的创建活动主要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从2019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范围对象主要是面向市县政府,包括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

2019年7月,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正式启动,各地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历经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实地核查等多个环节,中央依法治国办经会议审议,并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共评选出4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24个单项示范项目。

司法部将加大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1万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726份,做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等纠错决定2.6万件,直接纠错率达14.6%。CNSPHOTO提供)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副局长姜海涛表示,首次示范创建活动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树立了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标杆典型,进一步激发各地建设法治政府的内生动力,有效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以及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资料显示,首批公布的64个示范地区,覆盖31个省(区、市),具有较强的地域代表性。这些标杆的树立,有助于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创建过程中形成的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涵盖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各地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这次活动,全国各省(区、市)共有1847个市县政府参与申报,可见各地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也体现了各地区履行建设法治政府的自觉与担当。各地针对示范创建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找差距、补短板,边创建、边整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推进机制,把示范创建活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器”,有效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

姜海涛透露,下一步,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工作安排,司法部将于今年部署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警惕履责不足

持续法治督察

据司法部法治督察局副局长王磊介绍,去年11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会同24个中央部门,抽调120余名干部,以及记者、律师等组成8个督察组,对上海、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山东、广西、海南、青海8个省(区、市)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地督察。督察期间,与8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工作交流,深入32个市州、68个县区,走访、暗访、突查各类一线执法服务部门、企业419家,与领导干部、执法办案人员个别谈话589人次,访谈律师、民营企业家、群众1073人次,查阅各类文件、案卷3000余件,发现各类问题219项。

“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民营企业、访谈干部群众、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深入查找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难点堵点,有效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王磊介绍,在督察中,也发现各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存在“关键少数”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还有明显不足、依法履职权仍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待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还需切实规范等问题;有的政务中心窗口“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窗口只受理不审批,长期“体外循环”;有的地方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事前把关不问、事后灭火忙问”“顾得上就问、顾不上就不问”等。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中央依法治国办赴8个省份分别召开督察反馈会,通报了典型经验做法,并反馈了督察发现的问题。8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

王磊表示,目前,司法部指导8个省份制定了务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后,还对每个问题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下一步,将重点抓好问题整改的跟踪问效,压实整改责任,一方面在督察中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抓整改落实,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切实推进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据王磊透露,今年下半年,中央依法治国办还将聚焦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法治督察,为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推进减证便民

强化制度建设

“党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其中一个重要职责是统筹行政执法工作。”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一级巡视员方军介绍,2018年司法部重新组建后,报经中央批准,专门成立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作为承担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具体司局。行政执法监督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的层级监督,是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具有主动性、连续性、综合性监督特征,体现的是上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或业务指导权,包括一系列常态化、长效化的具体监督制度。基于行政执法监督的性质定位,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是对整个行政执法工作和整体状态的监督,包括制度、体制、机制、主体、依据、权限、程序、结果、绩效等。

方军表示,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各级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政府具体履行监督职责。在中央政府层级,司法部作为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具体承担监督、指导各地区、国务院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地方司法厅局代表本级政府,具体履行监督、指导本地区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获悉,2020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以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主要有取得了针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行政执法问题,研究制定《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推动实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统一执法服装和标志式样;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等成效。

方军透露,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2021年工作重点包括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研究;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起草工作;研究起草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文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研究起草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以及开展好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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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案例

2019年7月,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正式启动,各地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历经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实地核查等多个环节,共评选出4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24个单项示范项目,涌现了一批典型经验案例。

上海市持续完善金融法治和监管环境,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首先是完善金融法治供给,其次是依法化解金融纠纷,最后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数据显示,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以来,依法审结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件。截至2020年8月20日,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13329件,审结10958件,受理案件总标的额为3143.6亿元,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努力构筑起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通过树立大调解工作导向,完善多元调解工作格局,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无缝对接和强化调解信息化建设等,近五年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2.4万件,年均化解近14.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97%。

2019年,黑龙江印发《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着力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大课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明显提升,全省“办事不求人”好评率达到90%以上。通过简政放权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消除规章制度的笼统含混倾向,杜绝办事“随意性”。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保留1025项,精简446项。企业开办时间由原8.5天缩减至两天以内,有的地方实现了申请当天即可办结。为方便特殊人群和老弱病残弱势群体办事,开通便民流动服务车,截至目前已上门集中办证1.2万本。此外,全省持续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政府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压实党委和政府责任。截至目前,已有37个县区提前实现清零。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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