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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盗砂“前仆后继”, DPO农庄百亩良田变深湖

2020-09-08 23:12:13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2,906 分享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李海洋号称投资5.5亿美元、国内已知最先进、最大的DPO农庄,却被曝光变成了挖坑盗采的窝点。且此前已有人判刑后,仍有前村干部前仆后继,继续顶风挖砂。

DPO农庄位于河北唐山滦南县县城栾海公路北侧,DPO指数字化(Digital)、精准(Precise)、有机农业(Organic)。在周边大片农田中,掩藏着一座砂山——在农庄正门内百米外,即如足球场大小的砂料堆场,旁边,则是由于挖采形成近两百亩的湖面。

判决书显示,2018年,曾在该处盗采砂料的王某某,被滦南县公安抓获,后被判刑。令人意外的是,盗采行为不仅未被遏止,反而变本加厉。且从采砂规模来看,后续盗采更为猖獗。

在媒体曝光该处盗采行为后,滦南县宣传部门回复称,该处盗采已在2018年被立案查处,砂堆已封存,不存在盗采行为。但记者获得的举报材料显示,从2019年冬天到疫情期间,该处盗采一直在进行,有人组织车辆外运砂料。而举报人跟踪运砂车发现,砂料被送往附近搅拌站,也有的被销往曹妃甸。

举报人称,滦南县给出的说法令人费解,或存在瞒报。且举报人认为,该处盗采之所以前仆后继,是否存在保护伞,应引起有关方面重视。此外,因疯狂盗采还导致上百亩农用地被毁,更应追究盗采者、监管部门的责任。

官方回复被指应付

8月26日,一段由媒体发布的航拍视频显示,位于河北省滦南县著名的DPO农庄里,有一个面积如足球场大小、高五六米的巨型砂堆。当地村民称,该砂堆是原扒齿港镇村干部杨某成等人经营,挖采形成了一处巨大湖面,面积在200亩左右,严重破坏了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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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9月1日,DPO农庄内,非法盗采的河砂,堆积成面积如足球场大小、高约五六米的巨型砂堆。)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滦南县委宣传部曾在8月27日以公函形式回应媒体,称经初步核查,县公安局结合水利局已于2018年立案查处,司法部门已判决,砂堆已封存,不存在盗采。

不过,当地村民反映,上述说法与事实不符。从2019年7月到今年6月,盗采一直在进行。他们曾多次到现场,亲眼看到工人在拉管采砂,而水中机器轰鸣。而且有人组织车辆大量外运砂料。他们曾跟踪运砂车辆,发现有的卖给周边搅拌站,有的远销到曹妃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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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20年4月的采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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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20年6月的采砂现场。)

“他们是欺骗媒体,瞒报或包庇盗采行为。”村民举报称,盗采涉嫌非法开采罪,同时,因为周边都是农田和耕地,盗采导致上百亩土地受到破坏,应该追究这些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责任,而当地有监管责任的行政机关,也应被追责。

习近平总书记9月1日在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上讲话时强调,要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确保粮食安全,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该县已成立由公安、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但是否立案尚未决定。

盗采“前仆后继”

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得的判决书显示,该农庄位于河北唐山市滦南县,此前曾有盗采者被判刑。但盗采现象却并未消失,8月26日,据当地群众反映,有人仍在农庄内进行盗采。

河北滦南县法院判决书显示,2003年3月,王景军以其弟的名义与滦南县倴城镇马官寨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杨埝鱼坑(杨淀水库)的承包合同,承包年限为三十年(2003年3月18日至2033年3月18日), 王景军为实际经营人。

该判决书显示,2018年3月至5月,王景军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且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沈某、吴某及张某(另案处理)在杨淀水库内非法采砂,并约定王景军及其亲属占采砂所得的三分之二,沈某占三分之一,每采一方砂子吴某提成人民币6元,沈某负责采砂现场工作,吴某提供采砂设备及招募采砂工人,张某负责账目及开具卖砂票据,每月领取固定工资。截至案发共采砂45864.60立方米,经查所采砂子共售出32321.11立方米,获得资金936565元,未售出砂子13543.49立方米,经滦南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价值人民币335065元(折合每立方米24.74元),涉案价值共计人民币1271630元。

判决书还显示,有九人受雇于DPO农庄负责采砂,使用了七条吸砂船,有四人用大货车从DPO农庄装车运砂。2018年5月,沈某、吴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刑拘,但直到2018年9月,王景军才主动投案。

最终,滦南县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三年,王景军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吴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此外,违法所得人民币1271630元和作案工具吸砂船七条被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他到现场实地测量了,目前现场存放的砂料最少有2.3万立方米。如果按照滦南官方所说,是封存原来的砂料,这显然与判决书上“未售出13543立方米”这一数值不符。何况,判决书明确载明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上缴国库意味着已经把未卖的砂也处理了,现场应该不再有砂,而现在现场砂堆巨大。”

据了解,该采砂的位置属坑塘水面,权属为集体坑塘,面积并不大,后来因为不断挖,慢慢变成了水面较大的湖,直至扩大到现在的200亩左右。

“这些砂是新挖的,并不是封存原来的,现场有清晰的车辙印。可以调阅王景军的承包合同、地籍资料、王景军案证据如现场勘验笔录等来还原真相,这些都是无法改变和掩盖的。现在感觉有人在说谎,其目的何在?”当地一位知情者说,采砂有暴利,一般人盗采肯定会被打击,这种大规模的开采,令人不得不怀疑背后有人保护。

据知情人讲,有传言称有公安机关领导参与该砂石盗采,享受干股和分红,并充当保护伞,因此即使此前有人被查,后来的采砂也未停止。“盗采很明显,距离县政府这么近,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情况,政府应该对此进行追责。”他说。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通过航拍视频看到,该砂堆位于滦南县DPO农庄内。周边有大量蔬菜大棚,并与规模较大的玉米、花生种植地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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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在媒体关注披露后,9月5日,砂堆现场来了挖土机等,部分砂石被铲入水库中。)

何为DPO农庄项目?据唐山市政府新闻办主管的环渤海新闻网一篇《总投资5.5亿美元DPO农庄即将在滦南投产》报道,DPO农庄项目,D代表Digital,P是Precise,O是Organic,即数字化、精准、有机农业。

DPO农庄项目作为滦南县农业走向智能化和数字化的突破口,将进一步促进该县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成为滦南县奶牛、肉鸡、生猪、果菜、水产等五大龙型经济之外的又一项领军产业。根据有关资料,该DPO农庄或为国内规模最大、最先进的有机农庄,该项目有台资参与投资。

对于滦南县是否牵头成立调查组进驻倴城镇进行调查和举报称,9月4日晚有关方面组织人员和机械挖沙填坑,意图掩盖现场,以及DPO农庄是否有相关补贴,其农田是否属于保护耕地等问题,记者联系倴城镇党委书记后,被短信回复:“请和宣传部联系”,截止发稿,记者试图电话和短信联系滦南县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其暂未回应。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将持续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李海洋 除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中国商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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