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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禁止买卖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万静

2020-07-13 11:54:52法制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371 分享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完成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日常监管做到“五个禁止”。包括,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台发布信息、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广告。

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违反“五个禁止”的市场主体要坚决依法处理,对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严肃查处,同时追溯上下游来源去向,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一查到底。

夯实监管执法的基础支撑,对法律法规适用、检验鉴定、调查取证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前研判、专题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和提炼规律。

建立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欢迎媒体监督。

责任编辑:李海洋 除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中国商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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