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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公司法人涉嫌高利转贷被刑拘,受害者控告多年未果

杨轩

2020-04-17 20:40:17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3,380 分享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杨轩)“周荣章被刑拘了!”4月13日,受害者钟景涛在电话里告诉《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他与儿子钟晓光同时接到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名陈姓办案民警的电话,告知东莞市恒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成立,以下简称“恒瑞投资”)法定代表人周荣章,因涉嫌高利转贷在4月10日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的消息。

4个月前的2019年12月26日,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办案民警曾发短信告知钟景涛,“目前暂未发现有充足证据证实被举报人周荣章涉嫌犯罪”。

对于上述“暂未发现证据证实被举报人周荣章涉嫌犯罪”等方面的说法,《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曾在2020年1月13日前往东莞市公安局采访求证。但截止发稿,东莞市公安局一直未予正面回复。4月16日,记者致电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采访核实,其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给办案民警的手机发送短信,未予回复。

此前,东莞市凤岗镇扫黑办一名杨姓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回应《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称,他们收到过钟景涛父子举报周荣章等人涉嫌“套路贷”的材料,已经转给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查办,后因钟景涛父子曾去东莞市公安局举报,目前该案由东莞市公安局侦办,具体情况应该向市公安局了解。

同时,在东莞市凤岗镇镇政府的办公室,一名接待媒体采访的负责人称,镇政府曾参与钟景涛父子与周荣章的调解工作,但调解未能成功。“至于钟景涛父子举报周荣章官商勾结等方面的事情,需要向镇纪委了解情况后再做答复”。

证据材料显示,从2016年4月开始迄今,钟景涛曾以邮寄控告材料、信访的形式向公安部以及广东省、东莞市纪检部门、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检举周荣章等人涉嫌高利转贷、强迫交易、行贿、侵占财产等违法行为。

钟景涛向《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介绍,他与周荣章系普宁老乡,周荣章读小学时还是其学生。他说,儿子钟晓光因公司业务在2003年与周荣章熟悉,在东莞市开发有多个项目,他俩同是恒瑞投资的股东,分别持股14%、34%。后在东莞市凤岗镇建设“重光工业园”项目中,因钟晓光在周荣章、周荣轩、黄剑文、钟锦全等人手中借贷,被垒高3750万元巨额债务,致其名下共计3亿余元的财产被周荣章等人“占为己有”。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调查核实,在2007年前后,钟晓光与周荣章等人共同开发了竹塘公寓(钟晓光持股35%)、凤岗文体中心(钟晓光持股20%)、陶然郡(钟景涛与钟晓光分别持股8%)三个项目。

“几年来,我们父子除了被逼先后变卖了深圳龙岗的五处商品房、两栋别墅、一部宝马740款轿车,以及在广东普宁老家的两座祖屋及两处宅基地用于还债外,还有钟晓光价值1亿元的三处项目股权,均被周荣章强取豪夺。”钟景涛说。

2018年4月23日、8月7日,《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分别以“广东东莞一父子深陷套路贷苦不堪言” 、“东莞套路贷背后隐现公职人员注资获利”为题,披露了钟景涛父子深陷“套路贷”的遭遇。

此前报道,2010年9月,钟景涛父子经周荣章介绍,在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岭南路一街购买一处烂尾楼地块(27亩)建设厂房(原计划建设1万平方米)。随后,钟景涛父子出资成立“东莞市重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光实业”),钟景涛、钟晓光分别持股10%、90%。

当时,周荣章以东莞市凤岗镇第47建筑工程队的名义,与钟晓光签订了承建合同。并称其参股占40%的股份,建议扩大“重光工业园”规模,将建设面积增加至3.5万平方。但双发仅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2011年底,经核算,该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钟景涛父子发现,他们一共支付给周荣章4000万元的工程建设款,按照周荣章占股40%计算,多支付了1100万元。于是,钟景涛要求周荣章退还,但周荣章找各种理由推脱,声称5000万元工程款都需钟景涛父子全额承担,自己则退出之前的投资约定。

后经第三人调解,“重光工业园”全部由钟景涛父子接手。直至2012年9月,钟晓光共欠周荣章工程款976.5万元,周荣章让钟晓光打了2张欠条。后来,钟晓光被迫在周荣章及其同伙手中借贷“平账”。

钟景涛在接受《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采访时透露,因在建设“重光工业园”项目时增加了成本,致其资金链断裂,周荣章便开始设计“连环套”,假以借贷之名,迫使自己与儿子钟晓光签订抵押、担保等变相协议,以此达到侵占其财产目的。

钟景涛说,从2012年9月9日开始,周荣章给钟晓光垒高债务,放贷1500万元(月息2%)。在扣除“砍头息”后,钟晓光将其款项支付所欠周荣章的工程款。

钟景涛告诉《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2013年10月31日,在明知道钟晓光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周荣章等人要求钟晓光在上述三个项目追加投资款,最后强制其“以物抵债”,使得钟晓光在三个项目中所占股权比例被廉价折算为1128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偿还周荣章的债务,剩余128万元被周荣章转入钟晓光的个人账户。

此后,周荣章便安排其手下钟锦全、周荣轩、黄剑文等人给钟晓光借贷。通过借新还旧、借贷平账、虚构银行流水、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等手法,截至2015年7月,周荣章等人将钟晓光的债务垒成3750万元。

“2015年3月,周荣章迫使钟晓光将重光实业公司70%的股权,以过户质押的方式,为3750万元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周荣章还让侄子周奕鸿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代持重光实业公司的70%股权,催促钟晓光将其过户至周荣章的侄子名下。同时,周荣章为了营造注资假象,他将467万元转至周奕鸿个人帐户,再让其转入重光实业公司账户。然后,周荣章将3283万元会同此前的467万元转入钟晓光的个人账户上,再让钟晓光将该笔款项转给周荣章。”

钟景涛透露,因儿子钟晓光身陷周荣章、黄剑文等人的债务不能自拔,他曾被迫为一笔5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后来,黄剑文起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我名下在深圳龙岗唯一一套银行按揭的房子及银行账号、微信红包,重光实业股权等数千万元财产均被法院查封,但诉讼标的仅为500万元,法院是故意刁难我们父子。”

对于被超标的查封的质疑,2020年1月14日,《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曾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采访求证。该院政研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她需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再给记者联系。但截止发稿,该工作人员未予以回复。

钟景涛告诉《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周荣章为了达到完全掌控重光实业的目的,在2015年9月15日,东莞银行有一笔500万元(月息0.5%)的贷款续贷需加盖公司公章,但该公章在股权过户时被周荣章控制,周荣章却以重光实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变更至周奕鸿名下才给盖章为条件,迫使钟晓光将其法定代表人变更至周奕鸿。

采访中,《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了解到,2016年年底,东莞银行行长黄秀华曾将该笔500万元贷款业务介绍至另一放贷人黄海生(周荣章妻弟),由黄海生借给钟晓光500万元(月息1.5%)偿还东莞银行的借款。后来,黄海生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胜诉后又申请法院将钟晓光一套价值650万元的房产在未经第三方评估的情况下,仅以342万元的价格将其竞拍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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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说法,《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曾到东莞银行采访求证。但一名接待媒体采访的女性工作人员以黄秀华行长在外地出差为由婉拒了采访。

“从2015年9月开始,重光实业每年将近800万元的租金收入,都被周荣章占为己有。”钟景涛说。

一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告诉《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在2年时间内,周荣章等人曾向21名不特定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29余亿元(付息4400余万元),同时通过砍头息、签订空白合同等方式对外发放高利贷44余亿元,获利1.8余亿元,涉及借款对象98人。“我们获得了周荣章团伙非法放贷的财务报表资料证据,已提供给警方。”

值得关注的是,周荣章在被东莞警方刑拘前的3月18日,曾以“名誉被侵权”为由,将本报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对此,北京律师连大有在接受《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采访时指出,很多“套路贷”受害者,明知道自己被骗,但敢怒不敢言。事实上,”套路贷“通常会从其身边很熟的朋友、同学等对象下手。

“套路贷往往会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的财产目的。因此,套路贷受害者应积极行动,挽回自己的损失。”连律师表示。

对于事情的进展,《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李海洋 除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中国商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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