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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发文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

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

记者 张维

2019-11-26 13:08:37法制日报 收藏0 评论0 字数2,718 分享

原标题: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

11月25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介绍说,日前下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出台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改革创新举措,其中一项主要内容即为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包括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等。

效果与期待有差距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多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但保护效果与权利人的期待仍有差距。‘赔偿低’是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说。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2年起每年开展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也印证了上述说法。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权利人均对侵权现象严重程度、侵权救济的及时性有效性、侵权赔偿的足额性等指标还有很多不满意的评价。

据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举措,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这些要求在近年来已经或即将出台的相关法律规范中已有体现。比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于2015年向国务院报送了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了建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方案。

去年12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草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确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赔偿数额,并将法定赔偿额从“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同时,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修改条款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修改条款已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些举措将大大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宋建华说。

这次出台的《意见》也直指上述问题,明确提出要“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在《意见》明确的目标中,就将赔偿低问题的改观作为重要一项。《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第一阶段,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第二阶段,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加强社会监督共治保护绩效纳入政绩

除了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之外,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保护效果,提升社会满意度,《意见》提出的改革创新举措中,还包括三个方面。

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包括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等。

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包括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等。

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包括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等。

《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等方面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意见》明确指出,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意见》明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四大成就引人注目更好满足发展需求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意见》的出台,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将会有更灿烂的明天。

甘绍宁指出,《意见》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意见》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现实问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和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旨在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作用。

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已有良好的基础。据甘绍宁介绍,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四方面成就:一是加大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更严格。立法方面,健全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执法方面深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关系,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等行政执法职责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优势,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同时,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提高执法指导效果。

二是完善联动协同,大保护机制更健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拓宽仲裁、调解等多种维权渠道,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等6类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三是压缩审查授权周期,知识产权保护更快捷。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压减商标、专利审查周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有序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目前全国已建25家,完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更有力。积极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我们不仅尊重和保护国外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外国政府保护中国知识产权。不断健全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沟通对话机制,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接下来,我们将按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甘绍宁说。

责任编辑:李海洋 除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中国商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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