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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40亿套路贷”续:

公安厅长督办令成一纸空文 案件背后疑云重重

杨轩

2019-11-12 23:06:37尚法新闻 收藏0 评论0 字数8,122 分享

备受舆论关注的西安“40亿套路贷”案目前仍无进展。2019年2月25日,陕西省公安厅厅长胡明朗签署“厅长督办令”,要求西安市公安局对胡绪峰举报李彬、王坚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认真核查,严厉查处。此外,西安市公安局局长肖西亮也在2018年12月曾对此案予以督办,并将此案转至西安市碑林公安分局,但至今尚无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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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陕西省公安厅“厅长督办令”)

10月25日,也就是距离陕西省公安厅向西安市公安局下达“厅长督办令”的时间过去7个月,胡绪峰再次来到陕西省扫黑办、省人民检察院、省纪委监察委、省公安厅等部门反映情况。一名工作人员向胡绪峰表示,李彬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在全国都应该算的上一个大案,但案情背后太复杂且涉及面广,如果没有一个省委常委以上的人亲自督办,该案估计在陕西省很难办下去。

事情肇始于胡绪峰多年举报西安市李彬等人涉嫌“套路贷”。从2010年3月开始,曾是陕西商南县“十大杰出青年”的胡绪峰,名下企业遭到以李彬、竺尧江、王坚、李德安、陈涛等人为首的“套路贷”团伙的“围猎”:仅用1.39亿元借款,在3年时间里设计“连环套”,夺走了胡绪峰名下价值40亿元的“穆将王城改”项目(又名国际幸福城,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穆将王村)。

2015年2月,胡绪峰第一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希望西安警方能打掉以李彬为首的涉嫌“套路贷”的团伙。但无论胡绪峰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案件一直未有任何进展。

这五年来,胡绪峰为此打了不下30场官司,他寄望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企业的合法权益,由于“套路贷”团伙疑有“保护伞”,案件均无一胜诉。

胡绪峰此番遭遇,曾受到央视新闻、民主与法制、华夏时报、中国经营报、上游新闻等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追踪报道,但未能引起西安市乃至陕西省有关部门对舆论监督的重视。截至发稿,该案仍未被警方立案。

尚法新闻(ID:zgsbfzzk)采访还发现,李彬、竺尧江、王坚、陈涛等人利用“穆将王城改”项目,在西安涉嫌多起非法集资活动,涉案金额达10亿元以上。

推脱回避难立案,背后疑有“保护伞”

“套路贷”是近年来才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行为的概括性称谓,它是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通过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那么,作为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地产公司)的老板,胡绪峰独立开发的“穆将王城改”项目又是如何一步一步被李彬等人悉数盘剥的呢?双方纠纷是民间借贷还是涉嫌“套路贷”犯罪呢?尚法新闻(ID:zgsbfzzk)对此进行了长达一年的采访调查。

2019年3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扫黑办给碑林公安分局扫黑办传去一份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填报、全国扫黑办转送的《群众举报线索转办通知》,要求其核查对胡绪峰举报李彬、竺尧江、王坚等人涉嫌犯罪线索。

随后不久,胡绪峰便接到碑林公安分局扫黑办的电话,要求对其核实情况,并逐一对他举报李彬、蔡文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核查。

闻此消息,胡绪峰的心中仿佛又重新点燃希望。不过,仅过了两个月(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在陕督导初期),碑林公安分局扫黑办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知,李彬既不涉黑也不涉恶,蔡文也不涉嫌职务侵占。

当时,宏润集团法务部蔺文财要求给书面回复。次日,碑林公安分局扫黑办又来电话,称其局长殷浩和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要求见面了解情况。

“见面后不久,也就是中央扫黑第十二督导组即将离陕之前,碑林公安分局扫黑办再次回访时答复,称蔡文、李德安(中贵股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部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竺尧江(2016年在浙江因非法集资被判刑)三人已经被立案。”胡绪峰说,当他问及“头目”李彬为何未被立案时,该工作人员仅回应了一句“李彬情况很复杂”,随即挂断电话。

“随后,我们多次到碑林公安分局扫黑办催问案子进展情况,起初还能找到工作人员,后来去扫黑办找不到人,曾经对接的工作人员电话也不接了,再后来干脆关机了。”胡绪峰告诉尚法新闻(ID:zgsbfzzk),李彬在西安的能量很大,“保护伞”很多,曾拉拢过很多政府官员“下水”为其所用。“西安市公安局原局长吴金彪、適刚胜等人跟李彬、李德安交集很深,他们是李彬的座上宾,我在李彬办公室里就见到过吴金彪,李彬的背后水很深。”

对于上述说法,11月6日,尚法新闻(ID:zgsbfzzk)致电碑林公安分局扫黑办采访核实。一名接电话工作人员称,媒体采访需找局秘书科。当尚法新闻(ID:zgsbfzzk)拨打秘书科电话时,一名工作人员称都在开会等下联系,但再次拨打该电话时均未有人接听。

一名接近警方信源的知情人向尚法新闻(ID:zgsbfzzk)透露,李彬、王坚等人涉嫌“套路贷”犯罪线索,在碑林分局恐难立案,阻力很大,只有异地用警才能查清,“因涉及的人太多,涉及面广,如没有重要领导拍板,谁也不敢动。”

尚法新闻(ID:zgsbfzzk)采访发现,以李彬等人为首的疑似“套路贷”团伙的背后,似有“保护伞”的影子若隐若现,致使办案民警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游移不定。

而在西安,对于李彬的神秘身份,一般人知之甚少。据知情人称,李彬在陕西、西藏等地大肆捐款捐物,修建寺庙。“在1999年至2000年期间,李彬因涉案,曾一度躲在某寺庙里,直至被人把事情摆平后才敢下山。”

该知情人向尚法新闻(ID:zgsbfzzk)透露,李彬曾有一笔10万美元的捐款,通过非法渠道直接输送到境外分裂组织达赖集团的账户,案发后,本来是要彻查李彬,但后来给摆平了,“如此严重的问题,李彬都能摆平,可见其能量确实不一般。”

胡绪峰认为,其价值40亿的“穆将王城改”项目被“抢走”,李彬是关键人物。他说,李彬并不是一名正当的商人,他是一个不务正业靠放高利贷敛财的“头目”,对外常常吹嘘自己是“资本运作高手”,纠集和网罗了社会上一大帮无业人员,在全国注册上百家关联公司,常以五花八门的项目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和骗贷,巧取豪夺,对民营企业大肆进行高利贷盘剥。

胡绪峰在接受采访时称,作为民营企业,借款也很正常,但李彬、王坚等人却是利用民间借贷非法侵占企业财产为目的。他说,自己持续控告李彬、王坚等涉嫌“套路贷”团伙犯罪,寄出去的举报信不下500封,但大多数都是石沉大海。他觉得,自己遭受到李彬、王坚等人的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事实明显,公安机关对李彬等人却不予立案查处,实在让人心寒。

2007年,有媒体文章《“奢华和尚”李彬》报道称,李彬生于1968年(工商信息显示其1971年生),其父母在西安电影制片厂工作。1984年,李彬被送往宁夏某野战部队服役三年,此后往来于广州和西安倒卖录像机。1990年,李彬偶遇“高人”发现“金融行业是可以用纸换钱的”后,开始进入金融界。他在专访中称,西安市达到国际金融理财水平的有两个人,他是没有拿执照的第三人。2003年进入典当、担保、投资、收购重组市场。

万般无奈“走门路”,案子仍被“和稀泥”

2018年11月5日,胡绪峰曾再次到碑林公安分局刑警队报案。同时,他向碑林公安分局扫黑办递交的举报材料里因写有“李彬为西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字样,在距离其报案后仅8天的11月13日,李彬就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变更为“王璨”。

事实上,对于李彬、竺尧江、王坚、李德安等“套路贷”团伙涉嫌诈骗、强迫交易等问题,胡绪峰早在2015年3月已经向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公安分局报案,均遭到办案人员的拒绝。办案人员不是说“这是经济纠纷不便插手”,就是说“这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

胡绪峰在2015年9月再次向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报案。但该局经侦大队调查3年更换了6名办案民警(分别为雷建平、李西秦、张健、王新华、代湛嘉、康卫民),也没有查清案件事实。

2018年8月31日,尚法新闻(ID:zgsbfzzk)以“西安40亿城改项目遭套路贷抢夺,警方3年换6民警未肯立案”为题,报道了胡绪峰名下宏润地产公司(胡绪峰持股95%)开发的“穆将王城改项目”遭到李彬、王坚、竺尧江等人的掠夺,以及李彬与西安市政府、公安局的下属单位存在有合作关系,致使李彬等人夺走价值40亿元的“穆将王城改项目”。 而多次报案后,一直未得到警方立案等问题的来龙去脉。

胡绪峰坦承,在走途无路的情况下才通过朋友找到碑林公安分局局长周荣生,恳请其帮忙,希望警方秉公处理和依法办案。

“在局长周荣生的安排下,经侦队长倪军才受理了我的材料。可过了一年,没有回音,再去找周荣生,他说案情复杂,一直在查。”胡绪峰透露,周荣生曾暗示让买某人的画作,自己便花了65万元买了一幅字画放在周荣生的办公室。“在2017年1月13日,我找负责案件的代副大队长了解进展情况,办案民警张健说举报的情况跟他们核查的情况一致,等明天把王坚传唤调查就差不多了。”

胡绪峰告诉尚法新闻(ID:zgsbfzzk),他在次日给代副大队长打电话,代警官说其已经被调走了。“这时才明白,碑林公安分局并没有对王坚传唤和调查,而是把负责该案的经侦副大队长给弄走了。我去找周荣生,他欲将索贿字画退还我,但我没有拿回。”

胡绪峰说,他曾在碑林公安分局周荣生的办公室给他下跪,恳求他能依法查处李彬、王坚等人,但无济于事。“直到我给经侦大队长倪军7万元的辛苦费,他马上改口说李彬、王坚涉嫌犯罪没问题,并派人去浙江某监狱提审竺尧江。一直到2018年年底,碑林公安分局纪委的人说,倪军已将7万元交给了局纪检部门。”

一名接近警方信源的知情人透露,倪军在负责胡绪峰举报李彬等人涉嫌犯罪的案子,3年更换6名民警办案,实则是故意不给立案,敷衍办案,他有把案子当作“和稀泥”的习惯。

对于上述涉及的问题和说法,11月8日,尚法新闻(ID:zgsbfzzk)来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联系采访事宜。该局秘书科一名赵姓工作人员回应称,李彬的问题警方调查过,胡绪峰举报李彬的事确实存在,扫黑办的民警之前也提供了大量的调查数据和核查情况,向媒体、法学会回复过。该局秘书科孙姓负责人出面回应称,扫黑办民警向举报人回访时说的情况和他们向公安部回复的结论情况一样,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再举报。她说,这个案子是公安部转下来的线索,案子在核查阶段不能接受媒体采访,如果要采访,需征得西安市公安局新闻中心的同意。

“资本运作”的背后,涉嫌多起非法集资

公开报道称,李彬是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的创始人,这是一家由陕西省民政厅批准的公募基金会——据说这种可以向公众募集善款的资质早年极难获得。但尚法新闻(ID:zgsbfzzk)注意到,该基金会官网已经删除了关于李彬的所有信息。

有知情人称,李彬等人曾利用陕西社会公益基金会的便利进行“洗钱”活动。对此,尚法新闻(ID:zgsbfzzk)在陕西省民政厅采访时,一名负责接待采访的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应,仅要求联系主管社会团体业务的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文化厅的一名姬姓负责人在电话里以其在外地休假的理由拒绝了采访。

“天眼查”资料显示,陕西社会公益基金会成立于2006年9月,理事会名单中显示有6名理事,分别为李宝兴、李仲迟、权刚、马静、孙昊、肖民科。

据了解,他们6人均系李彬的得力干将,也是李彬实际控制的数十家关联公司在其所谓“资本运作”中隐藏的关键人物。其中,肖民科为陕西佳馨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馨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值得注意的是,佳鑫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频繁变更。2014年11月3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万民良变更为牛敏(2016年12月16日由牛敏变更为肖民科)。资料显示,牛敏是李彬的“财务总监”。

尚法新闻(ID:zgsbfzzk)调查核实,李彬曾将王坚、李德安、陈涛、侯新民、刘筠等人介绍给胡绪峰认识,都以拟投资数亿元收购宏润地产公司股权为诱饵,借很少的钱骗取胡绪峰的信任。事实上,合作投资都是李彬等人虚构的谎言,当这些人想方设法将胡绪峰的“穆将王城改项目”骗到手后,便一哄而散。

2014年11月27日,在李彬等人的操纵下,一纸协议,将原本属于胡绪峰名下宏润地产公司开发的“穆将王城改项目”40亿资产转移全部非法转移到佳馨源公司名下。

“他们利用陕西穆将王商贸有限公司(原灞桥区红旗街道穆将王村委员会)、宏润房地产公司、佳馨源公司共同签订《穆将王城中村改造项目协议书》,约定宏润地产公司与穆将王商贸公司终止协议,佳馨源公司与穆将王商贸公司继续履行该协议权利义务。”胡绪峰告诉尚法新闻(ID:zgsbfz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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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胡绪峰从2007就开始开发的“穆将王”城中村)

2015年8月10日,胡绪峰向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城改办)提出书面告知,称李彬等人以实际控制的佳馨源公司非法侵占了“穆将王城改”项目。不过,西安城改办仍批准佳馨源公司为“穆将王城改”项目的开发主体。

胡绪峰认为,佳馨源公司在事实和法律上并无资格作为“穆将王城改”项目的开发(实施)主体,属于非法取得。因为穆将王村委会与宏润地产公司签定的联合开发协议,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穆将王城改”项目的所有权、处置权均归宏润地产公司所有。而陕西穆将王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建忍)无权代表穆将王村委会行使权利,无权代替穆将王村委会作为卖方处置属于宏润地产公司的财产。

据了解,早在2014 年 8 月 25 日,宏润地产股东陈某以宏润实业集团与王坚签订的 《股东转让出资协议》无效而对王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股权恢复原状。

对此,2019年3月,最高院作出的判决(2017最高法⺠再171号),认定2012年1月 10日《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因非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不发生股权转让效力,因该协议属股权担保性质,不产生股权转让效力。其中所涉75%股权仍登记在王坚名下,不能以此确认王坚是受让取得宏润地产公司75%股权。

尚法新闻(ID:zgsbfzzk)了解到,李彬、竺尧江、王坚等人得到“穆将王城改”项目后,并不是为了很好的开发建设,而是将项目用于非法集资,用于骗取他人资金,转作他途。

2014年5月,李彬将“穆将王城改”项目(国际幸福城)以陕西恒泰明基商贸有限公司(卖方)的名义,作价3.28亿元卖给竺尧江,竺尧江则用“穆将王城改”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李彬与竺尧江两人还签订了一份阴阳合同约定,项目未来收益李彬占7成,竺尧江占3成。”胡绪峰告诉尚法新闻(ID:zgsbfzzk),在事实还是法律关系上,陕西恒泰明基公司无权代替宏润地产公司处置“穆将王城改”项目(国际幸福城)。

据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2016浙0603刑初1377号)内容显示,竺尧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案被判刑13年,涉案金额超过1.6亿,集资对象超过270人。

判决书认定,2014 年 5 月至 9 月,竺尧江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所得 1.36 亿,汇入李彬指定手下陈涛恒泰明基公司(法定代表人)账户,以及现金支付给李彬的共计 1.8 亿元,但该笔赃款未被追缴。

知情人透露,竺尧江在西安还有涉及非法集资的4.2亿元金额没有被确定,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将其隐匿不报。

尚法新闻(ID:zgsbfzzk)采访核实,事实上,除了竺尧江利用“穆将王城改”项目进行非法集资外,还有中贵股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佳馨源公司利用该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多名受害者告诉尚法新闻(ID:zgsbfzzk),中贵公司、佳馨源公司在2015年就开始用“穆将王城改”项目对外非法集资,由陕西君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涉及金额2亿多元。

“中贵公司伪造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协议书,公司业务员说,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陕西君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政府背景,所以有保障,投资收益稳定。”刘先生称,大部分人都被中贵公司的虚假宣传所蒙骗,于是就把钱借给了中贵公司。“我自己有100万元放在中贵公司,目前仅追回20万元。”

西安航天城的王先生向尚法新闻(ID:zgsbfzzk)透露,2018年12月,大约有100名左右的受害者在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派出所报案,涉及的金额有8000万元左右,目前还有200人左右都没有选择去报案。

“我们跟李彬见面谈了4次,他都说想办法还钱,却一直没有兑现。李德安说,李彬是他的老板。我们在电子城与派出所谈了很多次,开始派出所的人却一直没有立案,今年1月份立案了,但至今还是没有抓人。”一名受害者告诉尚法新闻(ID:zgsbfzzk),派出所民警曾帮中贵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德安传话,称“穆将王城改”项目引进中国信达公司合作,等取得开发土地后,中国信达公司就会注入资金30亿资金,到时就可以还钱”。

11月6日,尚法新闻(ID:zgsbfzzk)致电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派出所采访核实,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案目前由一名办案民警负责,待向其领导汇报后回电。但截至发稿,一直未予回复。

庞杂公司关系实为“障眼法”,委托贷款疑似洗钱

尚法新闻(ID:zgsbfzzk)采访发现,2019年1月25日,李彬以佳馨源公司(借方)的名义,在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含光路支行办理了一笔2亿元的委托贷款业务,年利率17.4,贷款期限为9个月,时间截止2019年10月24日。其中丁方(银行中介)按1.25%利率收取中介费用。贷款用途为“因穆将王城改项目开发建设需要”。

提供资金方即委托人陕西洋铭峰商贸有限公司(甲方,简称洋铭峰公司),担保人为陕西长安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丙方,以下简称长安建设公司)张小斌、姜世豪。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洋铭峰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0亿元,2014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由邢雅江变更为杨蓓。邢雅江名下实际控制的公司多达82家。

检索资料显示,洋铭峰公司(邢雅江)、长安建设公司以及担保人姜世豪、张小斌,他们都与中贵公司(李德安)、陕西君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而君安融资担保公司则为李彬实际控制。

据了解,李彬以佳馨源公司的名义在北京银行西安分行贷款,曾向银行提交的材料中有一份落款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中国信达”文件:中国信达关于联合地产实际性重组陕西佳馨源实业有限公司“特殊机遇投资项目”变更方案的批复。内容大意是,信达地产公司引入西安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引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胡峰峰告诉尚法新闻(ID:zgsbfzzk),李彬有可能向北京银行提供了上述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对于上述说法,10月21日,尚法新闻(ID:zgsbfzzk)到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含光路支行采访核实。李鹏飞行长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该笔贷款为委托贷款,也是按程序监管,对其资金来源、用途需要进一步核实,如果款项存在非法来源或涉嫌洗钱等问题,银行查实后就会终止该笔贷款业务。截至发稿,李行长并未对该笔2亿元资金来源作出回复。但知情人告诉尚法新闻(ID:zgsbfzzk),佳馨源公司该笔2亿贷款被银行顺利延期2020年8月24日。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连大有分析,李彬建立庞杂的关联公司关系,本身就涉及关联交易、转移财产、逃税、降低其法律风险等问题。李彬等人利用从胡绪峰手中夺走的“穆将王城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用于多起非法集资活动,根据法院判决书内容的认定,最后受益人也是李彬(竺尧江支付1.8亿元),那么其本身就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是竺尧江的“共犯”。委托北京银行放贷2亿元资金的来源,很有可能就是李彬等人通过非法集资资金,或通过关联公司“走账”通过委托银行贷款“漂白”,名义上为洋铭峰公司(邢雅江)提供资金,有可能就是李彬或其关联公司的资金。

“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的委托贷款业务,进行洗钱活动,违反《反洗钱法》的有关规定,有些银行还存在违规接收资金来源不合规的资金等现象,银行需要加强监管。”连大有律师表示。

本期编辑:张 博

责任编辑:李海洋 除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中国商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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