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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馆长从盗墓贼手中购买文物 称不懂文物法

见习记者 何婧

2019-06-13 10:36:24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4,703 分享

2019年6月5日上午,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被告单位天水成纪博物馆、被告人张有平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张有平被控从西北盗墓界“一号人物”孟老大处非法购买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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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有平庭审现场(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

“孟老大”称从不卖假文物

2017年11月17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陕西淳化“7·20”系列盗掘西汉古墓葬案宣布告破。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介绍,这是近年来全国破获的重大文物犯罪系列案件之一。整个案件侦破历时16个月,涉及5省16个地市。一举打掉盗掘、倒卖文物犯罪团伙8个,截至11月,抓获犯罪嫌疑人91名(包括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人员2名),破获被盗掘案件96起,追回被盗文物1000余件。其中许多珍贵的文物被无损追回,追缴的100余件青铜编钟、汉代陶俑等罕见文物价值极高。

该案绝大部分疑犯涉嫌的罪名是盗掘古墓葬罪,而“孟老大”除了这个罪名,还有“倒卖文物”。66岁的“孟老大”被称为西北盗墓“一号”人物,他的真名叫孟某建。他能一眼看出文物的朝代和货色,曾有媒体称他是“学者型”疑犯。

在西安古玩市场,“孟老大”是“权威”和“信誉”的代表。行家们都知道,“孟老大”给出的价格就是“市场价”。即使他大幅度“压价”赚取高额差价,其他人也不敢言。

“孟老大”能量之大,还在于他能串联起买家和卖家,组织出“一条龙”式的盗墓活动。一般情况下,他不去盗墓现场,而是出资支持他人盗墓,然后再将文物高价倒卖给他人。

而“孟老大”却称他多次想金盆洗手,但这个行业很难退出来,买卖文物都是为了生活。对于“西北盗墓第一人”的称呼,他认为有点过。在西安市,像他这样级别的,还有七八个都做得比较好。

“孟老大”原来是西安纺织城国棉六厂子弟。修铁路参加过“三线建设”,后分到红旗手表厂,厂子倒闭后参与倒卖文物。

第一次接触文物是在1981年,当时有一些广东人在西安收铜钱。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还不是很强,“孟老大”就在民间收一些铜钱卖给广东人,“刚开始为了生活倒腾麻钱(铜钱),提一兜麻钱到广东就成了万元户。当年的一万元就能盖一院房子。后来逐渐开始收瓷器、铜器、石雕等。”

1988年,民间开始出现挖古墓的事情,“孟老大”参加挖墓的时间稍微晚一些,大约在1990年。当时挖古墓就在狄寨原上。“孟老大”主要是收购他们挖掘出来的文物,很少参与直接挖掘。因为挖古墓的赚不了多少钱,加之他当时也不懂盗墓的门道,赚钱都靠在后面收购然后再销售。

“孟老大”称最开始都是广东人收购,收来的文物多流向港澳及欧美。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随着内地房地产市场的崛起,一些房地产老板有钱后,也开始收藏文物。所以,甘肃、山西、河南的盗墓者都来到陕西,因为陕西是文物大省。

“我从来都不卖假文物。刚开始时就没有赝品。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市场上开始出现赝品。”“孟老大”说这个时期也是文物市场从地摊开始转向古玩市场的年代。“因为需求多了,所以才有市场。当时一些跑官的,送礼的,求人办事的,往往送一些好的古玩。”

张有平称为抢救、收藏民间文物

据“孟老大”所述,一般买卖文物的,不是熟人介绍不会做这个生意。不懂行情、不懂货、没有实力的也没法进行交易。先是大家在一起喝茶,谈的价钱差不多了,看货后就交易,都是转账。他还给西安一个博物馆的老板卖过一次玉币。当时这些玉币是从杜陵的陪葬墓里挖出来的。

价值较高的文物“孟老大”一般都卖给私人博物馆老板,他们很懂货也很有钱。曾经西安一位知名企业家想跟他合作将市场搞大,“我看到他又是贷款难,又是婆婆妈妈的,哪有我一个人倒腾文物利索。咱们国家的私人博物馆大多是从2005年后开始兴起的,好的东西都卖给了他们。”

此前有媒体采访时问“孟老大”,甘肃和河南有两位政协委员参与倒卖文物,而且他们在当地都开有私人博物馆,他们是如何认识的?

“孟老大”称,一个已经认识很多年,另外一个认识时间不长。他们大多是有了钱后开始收购文物,都是通过朋友介绍找到自己的。

其中甘肃的这位政协委员就是张有平,“孟老大”的大客户。据天水成纪博物馆官网介绍,天水成纪博物馆是由张有平独资创办的,位于天水市秦州区,于2007年1月正式建馆,2008年8月起向社会免费开放。

博物馆展厅面积3000多平方米,陈展分彩陶、青铜器、玉器、书画四个单元。各类藏品达20000余件,其中珍贵文物19件,年接待观众10万人次。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ID:zgsbfzzk)注意到,就在开庭前的一周内,天水成纪博物馆官网的“公司新闻”板块,密集发布了9条新闻,内容主要是介绍馆长张有平和该博物馆。

官网新闻称,张有平1964年出生于陕西,是著名企业家,也是一位抢救回流文物多年的收藏家。他藏品种类众多,其中不乏商周时代的青铜器、春秋战国的错金银、秦汉铜器、汉唐陶器和漆器,直到近现代书画。在他收藏古董的30多年里,藏品已经日积月累到了无处安放的地步,为了给这些藏品一个安静优良的场所,他于2006年创办了天水成纪博物馆,将他多年来收藏的各类文物陈列于此,免费向广大群众开放。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民办博物馆,天水成纪博物馆的业务范围是:文物的收藏、购买、征集、保护、研究、展览等服务。成纪博物馆的章程也依据国家、甘肃省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业务范围:抢救、收藏失散在海外及民间的文物。

“我每年至少要去国外四五次,长年累月征战于世界各国的拍卖会、文物商店等,就为能带它们回国。”张有平说,“每件文物的背后都有着不易与辛酸,文物回归需要全民努力,藏宝于民、藏宝于馆是杜绝文物流失的唯一办法。”

博物馆官网称,张有平憎恨那些让国宝外流的盗墓行为,常愤怒的说起:“每次在国外都能看到中国的文物,甚至比国内一级博物馆的都好……看到中国的文物一件件流落海外的时候,内心感到十分的惋惜……让国宝回家刻不容缓。”他还成立了“天水成纪博物馆文物征集小组”,甄选了一批年轻专业的小组成员,负责到世界各地,把原本属于中国的这些精品“带回家”,甚至不惜高价从国外购买。他经常在博物馆自豪的说:“这个,这个,还有那个……这些中国的古董都是我从全世界买回来的”。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ID:zgsbfzzk)注意到,2008年1月和2011年12月,天水成纪博物馆还分别被天水市委市政府和甘肃省委宣传部授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据介绍,天水成纪博物馆常年与国内知名博物院、博物馆、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文博机构联合举办各类展览、推广、研究等活动,邀请国内外著名文物鉴定专家来馆参与文物鉴定研究等活动。

自称不懂文物法

2017年4月26日20时许,隐藏在西安某酒店的张有平被警方抓获。随后,警方在其公司等处,搜查出双螭虎鎏金底座、陶马等珍贵文物200件。

淳化警方查明,张有平、“孟老大”接触10余年间,张有平从“孟老大”处收购的百余件文物中,文物价值比较大的有鎏金编钟、蟠虺纹编钟、黑陶编钟、黑陶俑、莲花灯、石磬等。

“他百般抵赖说收购文物是合法的,是为了保护国宝,实际上,他明知是盗墓所得的文物,还予以收购,甚至主动寻求这些文物。” 淳化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改说。

一段视频显示,面对审讯,张有平自称不懂文物法,于是,杨改过拿着一本文物保护法,当场将相关规定读给他听,张有平反驳道“我不懂法,我也不想听,你不要读给我听”。随后,在杨读的过程中,张有平就一手拄着额头,默不作声。

2017年5月25日,经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张有平被淳化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7年6月9日,被淳化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9年1月3日,被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张有平及辩护人始终认为,他们只是为了保护文物。

检方:明知是赃物 仍非法收购

在6月5日的庭审中,检方起诉书认为,被告单位天水成纪博物馆系非国有博物馆,依照《文物保护法》第51条的规定,其不得买卖馆藏珍贵文物;被告单位天水成纪博物馆法人代表、文物征集领导小组组长张有平,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为了博物馆馆藏的需要,非法予以收购,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被告单位天水成纪博物馆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有平系被告单位天水成纪博物馆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张有平购买文物并非为谋取非法利益,且未造成文物流失,可从轻或免于处罚。

张有平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张有平没有掩饰、隐瞒盗墓犯罪所得的主观动机,交易的地点是合法古玩文物交易市场,且涉案文物被用于公共展览,被告人及被告单位不构成该罪。

对于起诉书所控罪名,张有平在庭审中称,他是出于收藏的目的,“我们对盗掘古墓的犯罪分子也非常仇恨”,收藏是为了不让文物流于海外,“在公开市场征集文物没有错”。

张有平说,他于2015年1月经人介绍认识“孟老大”,2015年8月第一次于“孟老大”处购买了一对鎏金编钟的底座。后来,他在“孟老大处多次购买文物,多达百余件,涉及金额约五六百万人民币”,之后,他将这些文物陈列于天水成纪博物馆中。在陈述时,张有平说,博物馆成立免费开放以来,个人投入运行费用3900多万元,每年平均投入300多万元用于博物馆的维护,文物的修复、展览及员工的工资、社保等基本运营费用。

被告单位天水成纪博物馆的辩护律师称,起诉书中“明知”和“主观故意”不成立,双方交易涉案物品均是在正常时间进行,被告单位根据其业务范围购买文物,交易时也遵循行业内的“不问出处,不保真假”的原则,且该案文物交易地点“西安市大唐西市古玩城”是合法的古玩文物交易市场,有严格的监管机构,“因此购买者有理由认为在有正规政府监管下的交易是合法的,不应当将本属于执法机关的监管义务或监管不到位的行政失职强加给一个购买者。”

“被告单位所购文物后来均是用于公共展览,其公共性恰恰表明它不是犯罪所得,没有必要掩盖,也印证了其不知道这是犯罪所得的事实,没有一个掩饰隐瞒的犯罪会把赃物公之于众。”被告单位辩护律师说,“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不应当认为构成犯罪,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另外,被告单位以购买文物的方式取得文物并将其列入了馆藏文物,起到了替国家保护文物的作用,而馆藏文物也已归国家所有,因此并未侵害国家对文物的财产权利。”

在庭审中,张有平的辩护律师说,张有平“没有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动机”,“被告单位不仅没有交易获利,反而一直在付出人力财力对文物进行保护”。

针对被告的辩护意见,公诉人表示,本案涉及的文物多是古代用于祭祀的物品,“都是从古墓里出来的,而古墓出土的文物无非是合法和非法形式”,而合法形式即国家发掘的文物,是绝对不可能在市场上流通的。公诉人认为,关于上述文物来源的相关犯罪问题,已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且部分判决已经生效,这说明首先文物的出土是非法的。

公诉人认为,张有平在购买文物时,曾被卖家告知是出土于古墓,其作为一个文物爱好者、收藏者,也能明确地判断出是不是古墓里出来的文物。

该案经4个多小时庭审,控辩双方激烈辩论,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陕西省民间博物馆协会副会长高玉书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国有1400多家非国有博物馆,此事引起了全国非国有博物馆的关注,“我认为,张有平一案中,首先,起诉的罪名不对,该博物馆的藏品是征集的,而涉案的文物是在大唐西市古玩城买的,是博物馆的征集小组前去买的,买了后,进入博物馆造册,不是个人买的,博物馆一共有19000件文物,也根据要求,全部在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包括涉案文物,一旦备案登记,不是他个人所有,是社会公共财产,张有平只有使用权,所以我认为不存在隐瞒或掩饰。”

责任编辑:彭易悦 除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中国商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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